商业服务网点的外墙面是否能突出住宅建筑的外墙?

2022-11-01 11:45:04

商业服务网点是直接为住宅居民提供便利服务的小型商业设施,如小超市、杂货店、副食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因此,一般不应超过住宅建筑的上部投影,但有时住宅部分的上部面积较小,呈多座塔楼分布在商业服务网点上,此时少数几间商业网点超过其上部住宅的建筑外墙投影是允许的,但不应影响对住宅火灾的灭火救援商业服务网点的平面尺寸控制:其凸出主楼投影尺寸,长度方向不应大于住宅建筑主楼投影的 1/5,进深方向不应大于4m。

 

选自《石家庄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指南》

copyright @河北江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