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网点之间的隔墙两侧需设置总宽度不小于 1m 且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不燃烧体实体墙吗?

2022-08-19 10:59:03

《建规》中将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仍按住宅建筑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因此各商业服务网点单元之间外墙窗间墙的要求相当于住宅户与户之间防火分隔要求,应执行《建规》第 6.2.5条规定,商业服务网点之间的隔墙两侧应设置总宽度不小于 1m 且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不燃烧体实体墙。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选自《石家庄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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