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1 17:33:00
防火玻璃、防火卷帘可以局部替代防火隔墙和防火墙,但须遵行一定的规则和要求:
本文要点:
1、影响可靠性的主要因素!
2、主要应用原则!
3、主要禁忌场所!
基础专题:
*章 影响可靠性的主要因素
虽然防火玻璃和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均可达到防火隔墙和防火墙的耐火极限要求,但实际应用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
一、产品的检验认证尺寸有限,实际应用尺寸大于送检样品规格尺寸:
目前的防火卷帘应用尺寸均大于检验认证尺寸,防火玻璃也存在应用尺寸大于送检样品尺寸的情形,发放型式检验和认证报告的机关仅对送检产品负责,很明显,超出送检样品尺寸的产品,防火性能难以有效保证。
二、固定框架的防火性能和可靠性难以保证,受施工环境影响大:
通常情况下,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均安装固定在框架内,或通过框架扩展,固定框架的可靠性往往达不到火灾条件下的强度和防火性能要求,加上现场施工环境影响,实际应用中的防火玻璃和防火卷帘,难以有效保证。
三、依靠火灾报警控制系统联动控制,可靠性相对较低:
防火卷帘依靠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联动控制,不确定因素增加,可靠性相对较低。
第二章 主要应用原则
一、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应用于防火墙时,应设置于局部洞口或梁柱框架的洞口。
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建规6.1.7,强条)。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包括承载能力、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能等关键指标,要求试件在耐火试验期间能够持续保持其承载能力。
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均为非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的判定,主要是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不能替代防火墙,宜应用于防火墙的局部洞口,也可应用于防火墙的梁柱框架洞口,承载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的梁柱等框架构件,应满足防火墙的防火性能要求,不得影响防火墙的结构和防火性能。
参考专题:耐火极限-基本概念,承重和非承重构件的判定区别!
二、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应用于承重墙时,应设置于局部洞口或梁柱楼板等框架的洞口。
原则上,非承重构件不能直接替代承重构件,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不能替代承重墙,宜应用于承重墙的局部洞口,也可应用于承重墙的梁柱楼板等框架洞口,承载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的梁柱楼板等框架构件,应满足承重墙的防火性能要求,不得影响承重墙的结构和防火性能。
三、防火玻璃隔墙、镶玻璃构件和防火窗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并应取得相关检验认证:
1、防火玻璃的应用形式主要有防火玻璃隔墙、镶玻璃构件和防火窗等,防火玻璃隔墙应符合《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通用技术条件》(XF97-1995)要求;镶玻璃构件应符合《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12513-2006)要求;防火窗应符合《防火窗》(GB16809-2008)要求。
2、防火玻璃隔墙、镶玻璃构件、防火窗等,均应取得相关国家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型式试验),产品材质结构等应与检验报告一致,规格尺寸不应超过检验报告样品规格尺寸(产品标准另有说明者除外)。
注:实际应用中,也可直接将防火玻璃镶设于墙体结构内,需严格复核嵌入深度和保护层厚度,确保固定构件满足防火玻璃耐火极限要求。(此方式有争议)
四、依《玻璃防火分隔系统技术规程》(T/CECS682-2020)要求:防火玻璃分隔系统应满足所替代墙体的防火性能要求,每块防火玻璃的高度不宜大于3.5m。
五、防火卷帘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并应取得相关检验认证:
1、防火卷帘应符合《防火卷帘》(GB14102-2005)、《防火卷帘用卷门机》(XF603-2006)、《防火卷帘控制器》(XF386-2002)等标准要求;
2、防火卷帘应取得相关国家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型式试验),产品材质结构等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注:受实验条件限制,目前防火卷帘的检验尺寸相对较小,可参照《防火卷帘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要求:单樘防火卷帘安装洞口的结构尺寸,宽度不宜大于9000mm,高度不宜大于6000mm。
六、防火卷帘应符合《建规》6.5.3要求。
第三章 主要禁忌场所
注:三、四耐火等级的厂房的防火墙,缺乏规范支持,不宜设置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
二、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对于丙、丁、戊类仓库,在实际使用中确因物流等使用需要开口的部位,需采用与防火墙等效的措施进行分隔,如*防火门、防火卷帘,开口部位的宽度一般控制在不大于6.0m,高度*好控制在4.0m以下,以保证该部位分隔的有效性。
三、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等替代。
四、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隔墙,不得应用于防烟前室、疏散楼梯(间)、避难层、避难走道等室内安全区域,也不可应用于消防电梯前室:
除首层区域外,其他楼层很难直接疏散至室外安全区域,因此,通常将防烟前室、疏散楼梯(间)、避难层、避难走道等视为室内安全区域,进入室内安全区域的安全出口,即可认为到达安全地点,不再考虑室内安全区域疏散至室外安全区域的疏散时间和距离要求。
考虑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的不确定性,防烟前室、疏散楼梯(间)、避难层、避难走道、消防电梯前室等与室内区域的分隔措施,应采用实体墙,不得设置防火卷帘、防火玻璃等可靠性较低的分隔措施。
五、当防火分区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要严格采用防火墙分隔,不能采用防火卷帘、防火玻璃、防火分隔水幕等措施替代。
六、防火卷帘不得应用于疏散走道隔墙:
疏散走道应该是固定的通道,以加强人员对安全通道的印象,不得采用临时下放的分隔措施,防火卷帘可靠性差,下放时甚至可能对疏散人群造成伤害。
七、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隔墙,不得作为特殊区域的分隔措施,以下情况的防火隔墙和防火墙,均不得使用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隔墙:
1、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2、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3、剧场、电影院、礼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5、医疗建筑内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附设在建筑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等等!
第四章 防火玻璃的分类及应用形式
一、防火玻璃按耐火性能分类,可分为隔热型防火玻璃(A类)和非隔热型防火玻璃(C类),简称A类防火玻璃和C类防火玻璃:
二、防火玻璃按耐火极限分类,可分为五个等级:0.50h、1.00h、1.50h、2.00h、 3.00h。
三、防火玻璃按应用形式分类,主要有防火窗、防火玻璃隔墙、镶玻璃构件等。
防火玻璃隔墙,是指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是由防火玻璃、镶嵌框架和防火密封材料组成,在一定时间内,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非承重隔墙。
镶玻璃构件是由一块或几块透明或半透明玻璃镶嵌在玻璃框中而组成的分隔构件。
第五章 防火卷帘的分类
一、按规范定义分类(《防火卷帘》GB14102-2005),防火卷帘可分为钢质防火卷帘、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特级防火卷帘,其中,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已停用。
1、钢质防火卷帘也称为普通防火卷帘,包括符合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钢质防火卷帘,以及符合耐火完整性要求和防烟性能要求的钢质防火、防烟卷帘。
钢质防火卷帘不能满足隔热性能要求,需要增加独立的防护冷却系统保护(或水幕冷却系统保护),才能满足《建规》6.5.3要求,已极少使用。
2、特级防火卷帘是符合耐火完整性、隔热性和防烟性能要求的卷帘,主要包括无机特级防火卷帘和水雾式(汽雾式)钢质特级防火卷帘。
无机特级防火卷帘:由双层无机帘面组成,符合耐火完整性、隔热性和防烟性能要求。
水雾式(汽雾式)钢质特级防火卷帘:通常为单层钢质卷帘,配以水雾或喷淋系统保护,符合耐火完整性、隔热性和防烟性能要求。
二、根据《防火卷帘》GB14102规定,防火卷帘按耐火极限分类,可以分为2小时和3小时两个类型。
根据规范要求,用于防火墙部位的卷帘耐火极限不应少于3小时,因此,目前厂家生产的防火卷帘,耐火极限均不会少于3小时。
注:防火卷帘分类形式很多,本文仅列示与设计应用相关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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