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5 16:23:25
仓储场所(仓库)人员较少,现行规范未就仓储场所(仓库)的疏散距离作出规定,本文主要讲述生产建筑(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
参考专题:
一、厂房疏散距离和民用建筑疏散距离的区别:
1、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包括危险区域(房间内)的疏散距离和次危险区域(疏散走道)的疏散距离,两部分的疏散距离有分别规定,具体要求,参专题:
2、厂房的安全疏散,同样可分为危险区域(车间)和次危险区域(疏散走道),危险区域疏散距离为车间内任意一点至车间疏散门的距离,次危险区域疏散距离为车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
不同于民用建筑,厂房的安全疏散仅控制疏散总距离,即厂房内任一点至*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对于存在疏散走道的厂房,疏散距离是次危险区域(疏散走道)和危险区域(车间或房间)的总距离。
二、厂房安全疏散距离的计算:
依《建规》3.7.4要求,厂房内任一点至*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3.7.4的规定:
由本规定可知,影响厂房建筑疏散距离的因素,主要包括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分类等。火灾危险性越大,疏散距离越小;高层建筑严于单多层建筑,地下建筑严于地上建筑;耐火等级越高,疏散距离越长,对于一、二耐火等级的丁、戊类单、多层厂房,疏散距离不限。
三、厂房的疏散距离计算,无需分别控制危险区域(车间)和次危险区域(疏散走道)疏散距离。
不同于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和住宅),厂房通常以大空间的车间为主,厂房的疏散距离计算,无需分别控制疏散走道和车间的疏散距离,当车间通过疏散走道疏散时,疏散距离为两者叠加。
示例1:图示1的厂房建筑,A点至*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为a1+a2,B点至*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为b1+b2。比如,一、二耐火等级的丙类高层厂房,(a1+a2)和(b1+b2)均不应大于40m。
(图示1)
示例2:图示2的厂房建筑,A点至*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为a,B点至*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为b1+b2。比如,一、二耐火等级的丙类高层厂房,a和(b1+b2)均不应大于40m。
(图示2)
四、即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厂房的疏散距离也不增加。
厂房的疏散距离依《建规》3.7.4确定,即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也不增加。
五、仓储场所(仓库)人员较少,现行规范未就仓储场所(仓库)的疏散距离作出规定,虽然这类场所的疏散距离未做限制,但实际应用中,对于仓库的附属办公室等,仍应适当考虑疏散距离要求。
备注:
注1:本文所述的房间疏散门,均为车间(或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不包括套间内的隔间门或车间内的房间门。
注2:表格中的“-”,表示不允许。